為下列目的用于人體的,不論是單獨使用還是組合使用的,包括使用所需軟件在內的任何儀器、設備、器具、材料或者其它物品,這些目的是:
(1)疾病的診斷、預防、監護、治療或緩解;
(2)損傷或殘疾的診斷、監護、治療、緩解或者補償;
(3)解剖或生理過(guò)程的研究、替代或者調節;
(4)妊娠控制。
其對于人體體表及體內的主要預期作用不是用藥理學(xué)、免疫學(xué)或代謝的手段獲得,但可能有這些手段參與并起一定輔助作用。
說(shuō)明: 產(chǎn)品使用目的、作用原理成為區分醫療器械和藥品、保健食品、保健用品、化妝品的關(guān)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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